为了加强我国毒理学骨干人才的培养,推动人才评价体系与国际接轨,促进我国毒理学学科发展,中国毒理学会自2009年以来,连续十三年成功地举办了中国毒理学资格认证。这项认证已经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和国际组织的广泛认可,中国科协已经把"中国毒理学资格认证"列入了"承接政府职能意愿名单";国际毒理学联合会(IUTOX)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原则同意已经获得中国毒理学资格的专业人士(DCST)通过"绿色通道",获得"国际认可毒理学家"(IUTOX Recognized Toxicologist,IRT)。
申请参加中国毒理学会毒理学资格认证,应是中国毒理学会的正式会员,必须是在从事毒理学及相关领域的教学、科研、安全评价和管理工作。按照学会资格认证的有关规定,报名者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毕业满两年;
2、硕士毕业满四年;
3、本科毕业七年以上;
4、对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下的申请人,若在毒理学领域具有突出贡献,自学成才且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可以同等学历申请。
申请者除必须满足上述认证条件外,还应在过去两年内积极参加中国毒理学会备案的学术活动和培训班,并取得12个以上的继续教育学分。
申请中国毒理学会毒理学资格认证,还必须有两名对被推荐人直接了解的专业人士推荐。其中一名为中国毒理学会理事、中国毒理学资格认证委员会委员或中国毒理学会所属专业委员会委员,另一名是被推荐人的现任或前任业务领导。
申请者除必须满足上述认证条件外,还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证明材料和文件(详见学会网站专页)。中国毒理学会资格认证委员会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对申请人专业资历与经验评价审查。只有通过上述资历与专业经验评审并符合上述各项条件的申请者,方有资格参加资格认证综合考试。
综合考试的目的,是测试申请者对毒理学基础知识的理解和应用,综合分析能力,对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发展现状的了解,对与毒理学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政策的了解。以"一般毒理学general toxicology"为主,适当考察特殊毒理学知识,内容包括毒理学的原理和应用(A)、生物体和靶器官效应(B)、化合物三大部分(C),其中有少量英文考题(E)。本次考试的命题,仍主要以《现代毒理学简明教程》(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12年)、卡萨瑞特与道尔的《毒理学-毒物的基础科学》(中译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年)以及国家级"十五"教材《毒理学教程》(第三版,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6年)为基础,并参考国外资格认证研修班教材和国内外的其它专著。
笔试采用闭卷笔试,全部为选择题,时间一天,遵循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考试的规定和纪律。考试试卷按不同部分分别计分,全部及格者获得当年的资格认证;通过其中两部分者,在次年考试时只需应试未通过的一部分;而只通过其中一个部分者,则必须三部分全部重新应试。通过资历和专业经验评审的申请者,应试资格的有效期为三年,即必须在三年内通过全部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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